捡了一条小狗叫小余(2 / 3)

剩下这一只了,但是家里都不让养,想着最近和我比较熟悉,几个小朋友一合计就找上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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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实话,我其实不太想养的,因为小奶狗的眼睛。

刚刚睁眼的孺慕湿润的眼睛一下便让我想起了我踹出门的小狗。

但是看这一堆小萝卜头哀求的眼神,真的很难拒绝。

我可以说是僵着脸接过小狗,看起来很是郑重庄严。

但在一堆小朋友和一个大叔之间,又显得很滑稽。

养小狗真的很难,无论是四条腿的狗还是两条腿的。

不过四条腿的倒是乖很多,照顾着别让它死,它就长得很快,小萝卜头们来得更加勤了,吵吵嚷嚷的还有小狗的呜呜声。

我给它取名叫小余,因为前小狗名字里最后一个字叫余。

小余是真的乖啊,喊一声嘬嘬嘬,小余,过来,它摇着尾巴就过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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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子就这样悠悠过着,好几月修身养性的生活我变得温和。

小余很好养活,吃剩的饭菜,卖不完的水果,全进他狗肚子里了。

小余吃了很多苹果,小狗就很不喜欢吃苹果,他说这是种无聊透顶的水果。

那我就特喜欢喂小余吃苹果。

哦,小狗还特讨厌一切苦的东西,咖啡巧克力直接在黑名单里面,苦瓜苦笋更是直接质疑它的存在必要性,我倒不在意。

我想起来的时候特地去市场买了苦瓜,还有苦瓜种子。

晚上和猪肉炒,啃了一口,我差点哭出来,比我命都苦,肉也是,寡淡苦涩的肉让人想起村头的鳏夫。

喂给小余,小余嗅嗅扭头就走。

妈的什么老太婆卖的死老苦瓜,狗都不吃。

我掰着小余的狗嘴,给它硬塞了两口,气的它晚上都没回屋睡,第二天我就把它狗窝扔出去了,晚上它又叼回来睡,还是这只狗比较乖啊,至少他知道家在哪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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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概是过了半年,在太阳逐渐让人融化的时候,某天午后,我刚醒来没看到小余,出来到门口找。

我嘴里还喊着小余,看见家面前屋檐下坐着两个人,其中一人抬头的时候,我脑子都炸了。

青天化日之下见鬼了。

我企图把脚收回门来,一定是我左脚迈门的方式不对。

是小狗,傍边的是我曾经在俱乐部的主管。

他说,人给你带到了,我走了。主管上车就溜了,留下我和小狗面面相觑。

不是,卖我卖得那么光明正大啊。

小狗瘦了很多,甚至有点脱相了,他蹭过来到时候骨头都膈人。

他把头埋在我的肩颈,他说,

哥,我好想你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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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便已经和小狗纠纠缠缠几年了,在我阳的时候,我也想过我们乱七八糟的关系。

其实我是一个很容易腻味的人,三分钟热度实在是最好的形容。

但小狗总是在我习惯他的存在的时候消失,戛然而止,在我习惯他的消失的时候又突然出现,反复捶打折磨我的神经。

我甚至感觉他比我更适合当do了,这种精神操控,d谁干的出来。

像是训巴普洛夫的狗一样,他一出现,我便感情泛滥,再接着心甘情愿地交出肉体。

说粗暴点,我是不是真的把脑子跟随精液射进他屁股里了,以至于一看见他我就没脑子。

啊,到底谁是狗,倒反天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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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终究还是将我的意气风发磨平了,如果是之前我肯定还会坚持不收垃圾的原则将他拒之门外。

在农村养了半年,温和的我无奈地把小狗领进了门。

小余不知道从哪跑出来,小狗逗小余,问它名字?我说,它叫小余。

小狗一把把小余抱起,掰开它后腿看它胯下。

母狗啊?

哈?我其实没想过这个,但是看他一脸遭雷劈的样子,我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,对,就是母狗。

小狗蔫了一瞬,又嘻嘻哈哈地到处玩,揪揪我的菜园子,扒拉扒拉我的渔具,啃几个我的水果。

跟小余一样在我这里撒欢地玩。

我躺坐在椅子上看他到处摆弄,后面缀着好奇的小余,有种儿孙承欢膝下的感觉。

我想我真是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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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开始,我不让小狗和我一块睡,没什么,就是抗拒。

小狗一直爬床,我把他推开,他又和泥鳅一样粘上来,直往我怀里钻,那么大个人,缩成一块挤在我怀里,我都气笑了。

我说你这次又准备什么时候走啊。

小狗不说话。

有时候,没有回答便已经是回答了。

其实在那一瞬间我想直接把他丢出去,让他立马滚蛋的。

时光终于还是将我驯服成温顺的样子。

我说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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